返回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债的分类

国考笔试已经结束,2016年各省市公务员考试也将一波波开始,你准备好迎接这些考试了吗,那么你准备报考哪个省市的公务员考试了。不管哪个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都是考察的重点科目,关于债的分类及相关知识点你都掌握了吗,出国留学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有效备考,顺利通过笔试!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区分标准:发生原因)。 (1)法定之债。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拾得遗失物之债等...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债的分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