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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考点知识:情势变更原则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考点知识:情势变更原则”,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情势变更原则 基本涵义: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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