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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重点:物权变动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重点:物权变动”,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重点:物权变动1、物权的取得: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基于他人继存权利而去的物权,一般是基于事实行为而取得物权,如先占、添附或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如善意取得或者取得孳息。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继存权利而取得物权,一般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依据继受取得的方式不同还可以分为移转的继受取得和创设的继受取得,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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