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心理咨询师2017年考试知识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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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思维的定义(识记) 、思维的定义(识记) : 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间的内在联系。间接性:以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为媒介,对没有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 甚至根本不能直接感知到的客观事物进行反映, 还包括人能对没发生的事物作出 预见。概括性:把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抽取出来,形成概括性的认识。

  2、思维的智力操作过程(领会) 、思维的智力操作过程(领会): 基本过程: 基本过程:分析:在头脑中将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各个属性的过程。 综合:在头脑中将事物的各个部分、各种属性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具体的过程。

  分析和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又是思维两个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方面。抽象: 在思想上把事物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抽取出来, 舍弃非本质属性和特征。 概括:把抽取出的共同属性和特征结合一起的过程,概括得出概念。 比较:对事物进行对比,确定它们之间的共同点,不同点之间的关系的过程。 分类:把具有共同点的事物归为一类的过程。

  3、需要的层次理论(识记) 领会) 需要的层次理论( (领会: :美·马斯洛 需要的层次理论 识记) 领会) ( 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类最高层次的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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