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答案七
一、(本题9分)
案情:甲省建筑总公司下属的第一分公司与上海某企业集团签订了一项建筑承包合同,由甲省建筑总公司第一分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为该企业集团建厂房共近2万平方米,双方在合同中并未订立仲裁条款。后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某企业集团便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查,7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并在5日后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后,于15日内提交答辩状,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被申诉人的答辩状后,即将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当事人并按期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公开审理此案,并作出裁决。建筑总公司第一分公司(被申诉人)对裁决不服,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仲裁委员会是否能受理该案?为什么?
2.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有何违法之处?为什么?
3.本案被申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为什么?
二、(本题12分)
案情:被告人林大伟,男,32岁,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某镇营业所储蓄员。某县农业银行举办"888"有奖储蓄,公开发行奖券,每张奖券面额为5元,定期1年,发行一组20万户,总金额100万元,共设四类奖2221个,其中特等奖1个,奖金1万元。1月12日,被嫒肆执笪霸诟孟匾?写婵畈⒋?碛?邓?烊?万元奖券,回来后将奖券分摊给本所职工销售,自己负责发行2000元的奖券。3月12日,该县银行存款股副股长李某某,带着该县西南山区未售完的1.5万元奖券到营业所,要求林大伟再承担1.5万元奖券的发行任务,并告诉林大伟,奖券必须在3月15日抽奖前发放完。3月14日,林大伟已售出11200元奖券,尚有5800元奖券未售出。3月11日上午8时,林大伟到镇供销社推销了5000元奖券,他在办理财经手续时,让出纳员将转账支票日期写为3月14日。当时林大伟没有把奖券交给供销社。上午9时许,林大伟骑车去县城看到摇奖结果,遂赶回镇里。林大伟将含有特等奖的800元奖券留下,将另外5000元奖券送给镇供销社。4月3日,林大伟找到其好友刘某某到县银行兑现奖金1万元,占为已有。
问题:
1.林大伟获得的1万元奖金属于谁所有?为什么?
2.林大伟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3.林大伟的行为应该处什么刑罚?
4.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活动中的贪污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确定?
5.假设林大伟在3月14日把5800元奖券都售给了镇供销社,而发生本案中的最后情形,那么,对林某的行为又该如何定性?
6.若林大伟与另一职员王某一起推销奖券,而王某因病未能一同前往,则对王某该定什么罪?为什么?
三、法律文书题(本题10分)
赵军,男,28岁,山东省济南市人,原系南京炼油厂工人,住南京市柳叶街116号。
杨子霆,男,23岁,安徽省石台县人,原系南京白鹭宾馆服务员,住南京市南湖沿河,一村26号9幢301室。
2004年2月21日夜11时许,赵军、杨子霆分别携带手铐、电警棒,驾驶一辆助力自行车,窜至南京市玄武门。他们见“圆梦歌舞厅”门口站着一名妇女何X X(39岁,曾多次因卖淫受过行政处罚),即上前搭讪,问何X X是否愿意同他们一起去玩,何表示同意,二人说此处“老便”(指便衣警察)多,要何X X步行到湖南路省军区门口等他们。何X X步行到湖南路后,与二人同乘助力自行车沿云南路方向走。车由赵军驾驶,杨于霆坐在最后,何X X夹在中间,该车专走偏僻小巷。途中,三人嘻嘻哈哈地闲聊。闲聊中,赵、杨二人谎称自己是公安人员,杨子霆并佯装用手机给“派出所”打电话,称:“王队长,我们抓了个鸡婆(妓女),怎么处理?”随后关上手机说:“王队长让我们自己处理。”接着,两人把车停下,与何X X谈(嫖宿)开价问题,未谈成,三人又上车继续往前走。此时,何X X心理害怕,要求下车回家,赵、杨二人不允许,并先后拿出手铐和电警棒给何X X看,以示威吓,后七拐八绕地将何X X带到柳叶街116号赵军家中。在赵家,赵军又拿出匕首给何X X看,再次胁迫。赵军、杨子霆先后三次将何X X奸淫,直到次日凌晨4时许才放何X X走,分文未付。当天下午,何X X到公安机关报案,赵、杨二人被抓获。
2004年3月10日,赵军、杨子霆被逮捕,羁押于南京市秦淮看守所。2(1)4年3月31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赵军、杨子霆犯强奸罪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赵军聘请南京市 X X律师事务所刘某为其辩护律师;杨子霆聘请南京市X x律师事务所符某为其辩护律师。
以下是本案秦淮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判决书,请指出其中错误并说明理由。
秦淮区人民法院
一审刑事判决书
(04)秦判初字第16号
公诉人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常X X。
被告人赵军,男,28岁,山东省济南市人,原系南京炼油厂工人,住南京市柳叶街116号。
杨子霆,男,23岁,安徽省石台县人,原系南京白鹭宾馆服务员,住南京市南湖沿河一村26号9幢301室。
辩护人:刘某,男,南京市X X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符某,男,南京市X X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秦检刑诉(04)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军、杨子霆犯强奸罪,于2004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助理检察员徐子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何X X及辩护人刘X X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字串3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常X X指控,被告人赵军、杨子霆冒充公安人员,利用手铐、电警棒、匕首对被害人何X X进行威逼,违背何X X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赵军、杨子霆辩称,自己的行为只是嫖娼,亮出手铐、电警棒是为了压价,出示匕首也只是为了炫耀,以达到嫖娼而不花钱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强奸何X X。两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何X X从开始就具有卖淫的动机,始终没有拒绝卖淫或发生性关系的意思表示,并且在历史上曾因卖淫受过行政处罚。两被告冒充公安人员,佯装给单位打电话,以及亮出手铐、电警棒,都不过想借此压价,以达到嫖娼不付钱的目的。至于给何X X看匕首,不过是一种炫耀。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两被告人的行为违背了何X X的意志,不能简单地得出两被告人胁迫何X X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结论。因此,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军、杨子霆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应依法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赵军、杨子霆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应予采纳。被告人心狠手辣,不判不足以平民愤,依法应予以严惩。依法判处:
一、被告人赵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二、被告人杨子霆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三、随案移送的赃物手铐一副、电警棒二只、匕首一把予以没收。
审判长:钱X X
审判员:李X X
王X X
2004年7月14日
(院印)
四、(本题25分)
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问题: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五、(本题25分)
据《检察日报》报道,为了庆祝国家男子足球队在亚洲区小组赛中胜利出线,个别城市的市政府决定允许市民和球迷燃放烟花爆竹,而在此之前,该城市已经通过并颁布了地方性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字串3
请运用所学知识,对此进行分析,指出上述市政府的做法是否合适,并阐述你的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六、(本题25分)
近年来,社会中出现的种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如2002年,经人介绍,北京某商贸公司打算购买某企业欲出售的一套房屋,双方商定了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可过了没多久,售房企业就将该套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为此,商贸公司要求售房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但售房企业以双方未签合同为由不予理睬。在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市场上也出现了以预防非典为名的虚假广告,不法商人借机发财。据介绍,北京市消协2003年受理全部投诉共15000余件,其中,经营者不诚信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占全部投诉的85%。
这些问题正成为影响消费者消费信心、阻碍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桎梏,而由此也引发出关于诚信的讨论,讲诚信、重维权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请分析本文提出的在市场经济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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