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道交法易错点总结

  道交法易错知识点你了解多少?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道交法易错点总结,一起来看看吧!祝你备考顺顺利!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道交法易错点总结

  易错点1:道交法调整的对像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1.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道交法调整的对像是在中国境内的而不是只在道路上的。

  易错点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两百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2.错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另外高速路上是可以修车的,但是要严格按照法规来。

  《道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也就是说在高速路上只要按照以下规定,车出了事故是可以修理:①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②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③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易错点3: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3.错误。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易错点4:在道路上行驶,前车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

  4.错误。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易错点5: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迅速通过。

  5.错误。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诉高频考点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的法律法规部分占据的分值是比较高的,综合历年的考试来看,法律一般遵循两个考察方向:新法和大法。其中新法以两年内修改的重要法律为主。2018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部分修改,作为三大诉讼法之一,这无疑将成为2019年考试的重点。本文将结合此次修改,对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刑事诉讼法考点作出部分预测。

  一、理论考点: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刑事诉讼法作出几个重要修改: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以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考生应该结合例题进行把握。

  一、单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________处理。

  A.从轻 B.从宽 C.免除处罚 D.减轻

  1.【答案】B。解析: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本题答案为B。

  2.下列案件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抢劫罪 D.刑讯逼供罪

  2.【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本题答案为D。

  二、多选

  1.下列哪些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人?

  A.律师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

  D.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被告人亲属以外的人

  1.【答案】ABC。解析: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故本题答案为ABC。

  2.速裁程序的条件应当具备哪些?

  A.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B.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C.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D.基本人民法院审理的

  2.【答案】ABCD。解析: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故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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