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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建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大学(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英文全称:BeijingUniversityofCivilEngineeringand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办学,分别是西城区展览路校本部和大兴区黄村大兴校区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就读年级为建筑学院各专业及其它学院高年级学生;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永源路15号;就读年级为除建筑学院外其它学院低年级学生。

  三、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没有特殊要求。

  八、录取规则:

  学校在录取考生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科类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志愿顺序,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合作2+2项目)与理科实验班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合作2+2)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0以上。

  在进行专业录取时,承认各省级规定的照顾加分。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不设美术加试。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北京地区第一批录取时,根据平行志愿高分考生的数量情况,预留出20%左右的比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建议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选择余地较大。

  九、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本科:文史、管理类4200元/学年/生,理工类4600元/学年/生,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合作2+2)项目国内学费标准为30000元/学年/生,国外期间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本校的校园网、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

  十一、新生奖学金:

  1.北京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两档。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一、二批次高考原始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予以8000元奖励;对于各专业第一名予以5000元奖励。

  2.外地新生奖学金:外省市第...

与北京建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招生章程 2013年2013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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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正表]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松江 中山二 658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与北京建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国标代码:10011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学校总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合1229.5亩),分为良乡校区、阜成路校区和白云校区。我校2013年入学的学生一年级在良乡校区学习,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内。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轻工食品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类(化妆品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的学生一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其他专业的学生三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11)号。

  第三条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学(设计学类)和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根据培养要求,我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合格。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我校2013年美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要求。

  第八条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北京一批次录取中,我校一批次招生专业均单独预留2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二志愿高分考生,原则上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为“211”院校,具体分专业录取的原则不变。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进行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实际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其他

  第十四条目前我校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英语专业学费为5000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其它专业学费...

北京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



  第五条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六条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七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二条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属提前批录取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按投档分提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专业间无级差,不调剂,录满为止,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第十六条若在北京大学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专业招生计划,则可在线下20分以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它地区招收定向生,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十七条北京大学在部分地区对部分专业实行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的政策,若录取线上志愿不足,...

吉林建筑大学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吉林建筑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吉林建筑大学2018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吉林建筑大学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国标代码:1019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力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

安徽建筑大学2016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安徽建筑大学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安徽建筑大学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建筑大学2016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国标代码:1087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邮编:230601

  北校区: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 邮编:230022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5、除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6、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7、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录取规则。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我校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投档,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高水平运动员按“安徽建筑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9、考虑教学资源情况,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英语口试成绩优秀(不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须知: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中密歇根大学(Central Michigan University)进行(3+1)合作办学,联合举办环境设计艺术学学士学位教育项目。学生学习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在安徽建筑大学完成三年的基础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学习,达到美国...

2013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北京建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大学(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英文全称: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办学,分别是西城区展览路校本部和大兴区黄村大兴校区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就读年级为建筑学院各专业及其它学院高年级学生;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永源路15号;就读年级为除建筑学院外其它学院低年级学生。

三、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没有特殊要求。

八、录取规则:

学校在录取考生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科类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志愿顺序,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合作2+2项目)与理科实验班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合作2+2)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0以上。

在进行专业录取时,承认各省级规定的照顾加分。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不设美术加试。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北京地区第一批录取时,根据平行志愿高分考生的数量情况,预留出20%左右的比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建议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选择余地较大。

九、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

山东建筑大学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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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建筑大学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建筑大学,院校代码:104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1000号,邮编:250101。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省部共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作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农艺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山东省与住建部共建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国家“产教融合”项目首批建设高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办学设施优良。占地面积约2000余亩,校舍面积65万平方米。目前,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和2个研究(设计)院,58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图书馆拥有馆藏图书456万余册,其中印本图书190万余册、电子图书266万余册。学校拥有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无线网络覆盖校园。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959人,其中专任教师1477人,高级岗位人员927人,博士生导师38人,硕士生导师645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3人,国家****专家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2人,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1人,泰山学者优势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6人,省外专双百计划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省级教学名师13人,省优秀教师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学校拥有各类省部级创新团队5个,其中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学校教学质量优秀。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基地)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教育部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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