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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CPA考试《税法》精选讲义:契税法

税法精选讲义 CPA税法考试 CPA考试

 2016CPA考试《税法》精选讲义: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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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税对象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者应向国家缴纳出让金,以出让金为依据计算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产现值(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土地增值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与(非公益性赠与需交土地增值税)

  5.房屋交换(单位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换应交土地增值税)

  (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的规定。

  ①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征收契税。

  ②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果是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适用的税率征收,如果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6)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三)税收优惠

  重点关注以下几项:

  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3.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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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cpa税法试题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2016CPA《税法》精选讲义:税法适用原则

税法讲义 CPA税法考试 CPA考试

  2016CPA《税法》精选讲义:税法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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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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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cpa税法试题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CPA2016《税法》模拟预测试题(多选)

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CPA2016《税法》模拟预测试题(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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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选择题

  (25) 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 )。

  A: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扣押、查封、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C: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D: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的税款

  答案:B,D

  解析: 选项A、C属于税收保全措施而不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6)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A: 日化厂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 将自产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C: 百货公司零售金项链

  D: 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答案:A,C

  解析: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属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消费税。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不征消费税,如果门市部已经对外销售了,应当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7)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的支出。

  A: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30%以上

  B: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C: 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D: 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5年以上

  答案:B,C

  解析: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28) 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 )。

  A: 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B: 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材料费用

  C: 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劳务费用

  D: 由买方负担进口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答案:B,C,D

  解析:

  应当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内容包括 :①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②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D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作为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29) 下列属于税务代理特点的有( )。

  A: 公平性

  B: 自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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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CPA《税法》精选考点讲义

税法重要考点 CPA税法考试 CPA考试

 2016CPA《税法》精选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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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国际重复征税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则在狭义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类型

产生原因

征税主体

纳税人

税...

2017CPA税法考试备考经验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注册会计师备考经验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CPA税法考试备考经验”,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我在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中,一次性通过全部5科,其中《财务与会计》:84分,《税收相关法律》:84分,《税收代理实务》:75分,《税法2》:112分,《税法1》:126分。有不少的考友给我发短信,要我讲一讲自己是如何安排学习时间和如何调配学习科目的秩序的。其实我的成绩是很普通的,还谈不上可以教大家如何学习。只是感觉如果发一个贴子可以让其他的考生一起参与对注册税务师考试学习方法的讨论,这一点的意义可能会比较大的,所以,在这里,我就先将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贴出来,希望大家多提宝贵的意见,也算是抛砖引玉吧!

  我是在2003年1月底拿到注册税务师的考试教材的,当时,离原定的考试时间大概只有4个半月时间(当然,后来因为非典推迟了考试),时间还是比较紧的。我首先制定了一个学习时间进度表:

  第1阶段,2月1日——2月28日,先将这五本教材通读一遍,让自己先在大脑中形成这么一个影响:这本书包含了那几个主要的内容,我重点要攻的是哪些内容,我的比较弱的项目是哪些,弱的项目是否是重点,如果是,我会多花些时间,如果不是,那能拿几分算几分。

  第2阶段,3月1日——4月30日,这一段时间那可是黄金时间,同学们应该一切以考试为重,在这段,我们必须将我们在第一阶段确定的重点内容全部拿下,不得有半点的松懈,我的时间安排是这样的:早上5.00起床 5.00-6.00 《税收相关法律》 6.05-7.00《税收代理实务》 中午我们单位12.00-14.00休息,那么我在12.00-13.00会作个午休,13.00-14.00用来学习《财务与会计》 晚上19.30-21.00学习《税法1》 21.05-22.30学习《税法2》。我为什么这样安排,当时,我是这样考虑的:早上起床时,记忆力最好,所以我将《税收相关法律》这一科需要记忆的比较多的课程安排在第1位,《税务代理实务》考试题型中有简答题等一些需要背诵的内容,所以我也放在早上学习,同时,昨天晚上学习的《税法1》和《税法2》的一些相关内容也可能会在第2天的《税收代理实务》中再次学习到。《财务与会计》因为我当时刚考完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所以只安排了中午一个小时,从一名已经通过了这科考试的考生的角度来看,我和大多的考生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轻视《会计》。其实,从这几年的注册税务师考试通过率来说,《财务会计》通过率一直是比较低的。所以我在这里,一定要告诉2004年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认真学习,迎考《财务与会计》,考生要把它与《税收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一起列为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三大重点。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你应该达到的学习程度是:如果给你7天时间复习,然后让你参加考试,你应该可以达到考试及格线了。

  第3个阶段:5月1日——5月31日,只有4个字:题海战术。这一阶段我基本上是用在练习习题上了,我购买了中国税务出版社的《习题集》,而且用了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课程的辅导书。时间安排可以参照第2阶段的安排,适当调整。我认为:虽然沉入题海不可取,但是如果你没有针对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特点多做习题,那么你是无法完成考试的,因为《税法1》《税法2》《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的考题一...

2016CPA考试《税法》考点精选

税法考点 CPA税法考试 CPA考试

  2016CPA考试《税法》考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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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及酒精

  子目: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 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金基、银基、铂金、钻石、钻石饰品等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基、银基、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

  子目: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润滑油6.航空煤油7.燃料油

  复习注意事项: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含汽车、摩托车轮胎;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等通用轮胎;不含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八)小汽车

  子目:1.乘用车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九)摩托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一)高档手表

  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

  (十二)游艇

  本税目只涉及符合长度、材质、用途等项标准的...

2016CPA考试《税法》高频考点

税法精选考点 CPA税法考试 CPA考试

 2016CPA考试《税法》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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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也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认定标准一般规定

  1.销售规模的金额标准

  除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归纳】

  无资格、新业务――500万标准;

  无资格、老业务――50万元、80万元标准;

  有资格(老业务)、新业务――不需重新认定;

  无资格、兼有新老业务――分别计算销售额、分别适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2.年销售额的范围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上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3.核算标准

  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即: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等),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例外规定

  1.不能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即自然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2.选择认定――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特别提示】选择认定规则与第二章原认定规则有差异。

  【选择认定规则的差异辨析】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执行“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认定规定。

  2.提供应税服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执行“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认定规定。

  3.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其他相同规定: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在县(市、区...

2016CPA考试《税法》模拟预测卷综合题

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CPA考试《税法》模拟预测卷综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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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题

  (43)某市卷烟生产企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

  (1)2 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

  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 ;支付运输费用l0万元,

  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3 日领用自产烟丝一批,生产A牌卷烟600标准箱。

  (3)5 日从国外进口8牌卷烟400标准箱,支付境外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60万元、

  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l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

  (4)16 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l.35万元,款项收讫 ;将l0标准箱

  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

  (5)25 日销售进口B牌卷烟3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20万元。

  (6)27 日购进税控收款机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0万元、增值税l.7万元;外购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万元、增值税0.17万元。

  (7)30 日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l5万元(含运输费用o.93万元孱烂变质。(其他相关资料 :①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0%;②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增值税)为45%,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 ;每标准箱(250标准条)150元 ;③卷烟的进121关税税率为20%;④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3)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购进税控收款机和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7)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

  (9)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解析:(1) 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为收购价款的l0%,烟叶税税率为20%.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的增值税税率为l3%,因此外购烟叶准予抵扣进项税=[500×(1+10%)×(1+20%)1×13%+10×11%=86 .9(万元)

  (2)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以及保险费用需要与成交价合并计税,

  因此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60+10+5)×20%=275×20%=55(万元)

  (3)每条卷烟的从量税=0 .003×20×10=0.6元.

  需要进行组价。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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