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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服务于考生,服务于社会”的宗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昭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位于云、贵、川三省交界的云南省昭通市。学校目前占地面积506669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285301平方米;总藏图书81.5万册,电子图书201192册;教学用计算机1186台;学校的千兆主干校园网运行良好,数字化校园建设初步完成。现有教职工561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28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78人;此外,学校还聘有兼职教授、客座教授167人,外籍教师3人。设有人文学院等18个学院和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目前学院开设有31个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十多个省、市招生,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6793人,学校就业工作成绩突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荣获一等奖。
近几年,全校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60余部;发表文学艺术作品200多篇(件);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科研课题120余项;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工程”和转型发展项目59项。先后获得中共中央宣传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的“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云南省委和省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云南省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授予的“云南省文明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协调日常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认真履行招生章程的各项承诺。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审部门监督招生全过程。坚持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录取结果公开。录取结果在所在省(市、区)录取查询系统或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报名条件: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云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师范类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行路步态无明显的跛行、着装后脊柱无明显的侧弯、驼背;面部无畸形,无较大面积(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白癜风、血色素痣,具有当教师的良好素质。凡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入学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学生一律不予报到注册。
第九条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 外语语种: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新生进校后,我院外语教学均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