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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自杀免责书

【背景链接】 9月15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报到,他们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自杀免责协议书”并非东莞这所高校的特例,国内不少高校都曾经出现了类似“自杀免责”的协议书。此事引起极大争议。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以签订一纸冰冷的“自杀免责书”,来提前撇清责任的大学,不是一所具有人文关怀的大学,而是一所只重视“大学之用”、忽略“大学之道”的大学。大学一副自我保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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