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二2017考点解析:镇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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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镇痛药

  根据止痛强度:

  1.弱阿片类药:可待因、双氢可待因——用于轻、中度疼痛和癌性疼痛;

  2.强阿片类药:吗啡、哌替啶、芬太尼——用于全身麻醉的诱导和维持、术后止痛,以及中到重度癌性疼痛、慢性疼痛。

  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镇痛机制——通过作用于中枢神经组织内的阿片受体,选择性地抑制某些兴奋性神经的冲动传递,解除疼痛感受。

  补充:吗啡——激动阿片受体

  ——减少P物质释放——阻断痛觉冲动传导——中枢镇痛。

  阿片类受体——

  (1)μ受体:

  ①μ1——中枢镇痛、欣快感、依赖性;

  ②μ2——呼吸抑制、胃肠道运动抑制、心动过缓和恶心呕吐。

  (2)κ受体——镇痛、镇静、轻度呼吸抑制;

  (3)δ受体——镇痛,血压下降、缩瞳、欣快感。

  其他作用:

  1.止泻——通过局部与中枢作用,改变肠道蠕动功能;

  2.镇咳——直接抑制延髓和脑桥的咳嗽反射中枢。

  (二)典型不良反应

  1.常见:呼吸抑制、支气管痉挛;

  2.身体和精神依赖性;对于晚期中、重度癌痛患者,如治疗适当,少见耐受性或依赖性。

  3.少见:瞳孔缩小、黄视。

  4.抗利尿作用——吗啡最为明显。

  (三)禁忌证

  1.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麻痹性肠梗阻——禁用吗啡。

  2.多痰——禁用可待因。

  3.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呼吸道梗阻及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芬太尼。

  4.室上性心动过速、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肺功能不全——禁用哌替啶。

  哌替啶——不可广泛用于晚期癌性疼痛。

  为什么?

  ——在体内可转变为毒性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产生神经系统毒性:震颤、抽搐、癫痫大发作。

  二、用药监护

  (一)妊娠期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用药安全

  (1)成瘾产妇的新生儿可立即出现戒断症状——戒断治疗。

  (2)儿童及老年——清除缓慢,血浆半衰期长,尤易引起呼吸抑制——减少剂量。

  (二)减少生理或心理依赖性——逐渐停药,减少用量\戒毒治疗。

  戒断症状

  (三)规避不利的应用方法

  (1)皮下或肌内注射麻醉性镇痛药时,患者应卧床休息一段时间——以免出现头痛、恶心、呕吐、晕眩甚至体位性低血压。

  (2)门诊患者的镇痛,选用与对乙酰氨基酚等非甾体抗炎药组成的复方制剂——减少本类药的用量。

  (四)监测用药过量和危象

  A.心动过缓——阿托品。

  B.呼吸抑制——给氧,人工呼吸。

  C.血压下降——升压药、补液。

  D.肌肉僵直——肌松药+人工呼吸。

  E.成瘾性镇痛药过量处理:

  (1)距口服给药时间4~6h内——洗胃;

  (2)注射给药后出现危象——静注纳洛酮。

  (五)镇痛药的使用原则

  ——“阶梯”“个体” “按时”“口服” 。

  (1)按阶梯给药:

  轻度疼痛——首选非甾体抗炎药;

  中度疼痛——弱阿片类;

  重度疼痛——强阿片类药。

  (2)用药应个体化:剂量应由小到大,直至疼痛消失,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应注意实际疗效。

  (3)“按时”,而不是“按需”给药(只在疼痛时给药)。

  (4)尽量口服——极少产生精神或身体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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