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7招生章程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志愿顺序相同,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志愿顺序相同,按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进档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录取;若高考投档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专业成绩录取;若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若投档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其他省份: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若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四)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投档位次录取。

  第二十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对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艺术、体育类专业必测科目要求为4C。

  第二十二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

  第二十三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遵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填报志愿,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第二十五条除国防生、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和大学俄语。

  第二十六条男女比例:除国防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之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于国防生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未通过美术加试者分流到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习,分流人数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的5%。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可登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网站或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校实行“奖、贷、助、补、减(免)”等政策,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资助体系。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三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聊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聊城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252059

  招生电话:0635-8239405

  电子邮件:zsb@lc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lc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lcu.edu.cn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2017高考招生计划汇总

  2017高考招生计划

  2017高考招生简章

  2017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高考招生 自主招生 招生计划 高考招生简章 高考保送生
分享

热门关注

2020泊头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高考注意事项,这些一定要了解

高考注意事项

武汉纺织大学2019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上海电力大学2020招生章程

上海电力大学招生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2020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2020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