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谈谈“新”《宪法》

  这次小编和大家一起复习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谈谈“新”《宪法》,希望大家在课后拓展相关知识点,逐个进行复习!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谈谈“新”《宪法》

  2018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通过,进过漫长的时间,我国的《宪法》进行了第五次的修改,那为什么要修改宪法呢?习近平总书记是这么说的:我国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各民主党派和统一战线为我国宪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中共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经过反复考虑、综合方方面面情况作出的,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宪法修改,既要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要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那宪法的修改给事业单位的考试带来了什么改变呢?事业单位的考试将如何考查新宪法的内容呢?那我们来看看到底什么是宪法,以及宪法的具体考点。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国家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的规定了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二、宪法的运行

  (一)宪法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共进行了五次修正案,分别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1993年宪法修正案、1999年宪法修正案、2004年宪法修正案以及2018年宪法修正案。

  (二)宪法的修改:

  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三、宪法的监督

  宪法的监督是指宪法制定者保障宪法正确实施和完全实现的调控宪法效力的活动。宪法的监督本质上是人民主权的体现。人民可以通过宪法的规定,授权特定的主体行使宪法监督权,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以上就是对宪法的简单的概述,宪法的内容远远不止这些,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源远流长的作用。那么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如何考查,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考点。

  真题展示:

  1. 我国宪法的修改有特定程序与要求,必须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或者一定比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法定的比利是:

  A.三分之一以上 B.四分之一以上 C.五分之一以上 D.六分之一以上

  1.【答案】C。解析: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故本题答案为C。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一般累犯的认定

  累犯是《刑法》中常考的一个知识点,正确的认识累犯有助于提高做题的正确率。累犯又分为两种: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我们现在通过概念和构成要件来正确认定一般累犯。

  一、累犯概念: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上述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从概念中我们能够简单的知道累犯是至少犯了两次以上的罪犯,但是要想正确判断出累犯单凭概念是不够的,我们还得从累犯的构成要件着手。

  二、累犯构成要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易错点:如果其中有一个罪是过失犯罪,就不符合累犯的条件。累犯不包括过失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易错点:“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一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一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易错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

  易混点: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而应当撤销缓刑,将旧罪与新罪一并处罚。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说明犯罪分子没有被执行刑罚,此时也无须执行,故其考验期满再故意犯罪的,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但其有罪判决的宣告仍然是有效的,即犯罪分子是曾经受过有罪判决的人,具有刑事前科。

  在题目中要正确判断出行为人是否构成累犯,就看行为人是否同时具备累犯的三个要件,三个要件缺少任何一个,行为人都不构成累犯。

  例:根据《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构成累犯的是( )

  A. 甲因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刑满释放后第三年在酒吧跟人发生争执,失手将人打死,被判有期徒刑8年。

  B. 乙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4年,缓刑期满后的第4年又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C. 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满后第二年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6个月。

  D. 丁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绑架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答案】D。解析:根据一般累犯构成的三个要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A选项主观条件不符合,不构成累犯。B选项时间条件不符合,不构成累犯。C选项刑度条件不符合,不构成累犯。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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