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大家对注会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要素”,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7.纳税期限。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8.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
9.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
10.罚则。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11.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
考点精练:单选题
下列关于税法要素的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税目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答案】A
【解析】
税目是各个税种的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